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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文明交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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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上高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交通文明离不开文明市民。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共同营造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人请按信号灯通行,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隔离设施,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规守法,坚决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做安全行车践行者。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要非法安装遮阳伞、挡雨棚;机动车驾驶人不驾驶无牌、遮挡、污损号牌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未年检车辆和环保不达标车辆;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在任何时候都要靠右行驶,在经过有信号灯路口时严格遵守信号灯进行二次过街。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
三、做文明交通传播者。在斑马线上文明礼让,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随意停放车辆影响交通正常秩序;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等候机动车;在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上高交警将对城区交通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力度劝导打击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服从交警管理,从我做起,安全出行,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宣传者,为建设文明上高、美丽上高出一份力、增一份光、添一份彩。


上高县创文办
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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