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若干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上高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召开会议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5月15日,落实“全国通办”,成功为一名省外异地人员受理港澳签注业务。
文女士是广东省广州市人,计划近期前往香港澳门旅游,但户口在外省,又没有居住证,看到公告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上高出入境办证大厅。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在询问基本情况之后,帮助其联系户籍管理大队办理了居住证,并当场为其办理了香港澳门签注。文女士称赞上高出入境办事高效、服务态度好,新出台的优化管理措施大大方便了群众,省去了来回奔波的人力、物力。
上高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持续深化移民局管理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为广大中外出入境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出入境管理服务。
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问与答”
答:内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申请,无须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未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证件过期失效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办证申请,并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
答:内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通过设置于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申请,经审批通过的,可立即获发签注;未获通过人员,须前往人工窗口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可在20日内领取签注。
答:内地居民自2023年5月15日起,可以向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香港或澳门探亲、团队旅游、逗留、其他等4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
答:内地居民可以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就业的亲属,亲属范围是: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答:内地居民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或者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的,以及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就业人员亲属,可以申请办理赴香港、澳门逗留签注。
答:内地居民因就医、诉讼、处理财产、应试、学术交流、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可以申请办理赴香港、澳门其他类签注。
答:自2023年5月15日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赴澳门高等院校就读的内地学生,签发有效期与澳门教育主管部门发放的《确认录取证明书》载明的学习期限一致的逗留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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